问题 | 婚后父母的房子过户给我,这属于婚后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在婚后,父或母将其持有的房产进行过户,此时该房产即被视为共同财产。
在此种情况下,倘若在新婚夫妇并未得到父母特别申明的情形下,该房产将默认为夫妻双方共享的财物,除非父母明确表示此房产仅赠与给某位子女。 而对于夫妻双方在婚姻续存期内所获得的各类财产,依据相关法令,以下各类均可被认定为共同财产,由夫妻两人共同拥有: (1)薪资、奖金及劳务报酬等其他收入; (2)生产、运营及投资活动所产生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通过继承或接受赠予方式所获得之财产,但受到我国法律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款规定排除在外者除外; (5)除上述各项外,任何应当被确认为由夫妻共同持有之财产。 针对这些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具有同等的处置权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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