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内约定婚前财产共同所有,离婚时能不能撤销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们平凡而真实的日常生活中,夫妻之间因情感关系而产生的财产赠送行为屡见不鲜。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制度,赠与财产的权利实际发生转移前,法律赋予了赠与人自由选择撤销赠与与否的法定权利; 然而,对于某些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价值以及履行某种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亦或已经经过公证程序证明的赠与合同来说,其撤销权却受到相应程度的制约和限制。 此外,若赠与的财产存在瑕疵问题,赠与人将无须对该瑕疵负有任何承担责任的义务。 关于附带义务的赠与事项中,如果所赠财产存在质量缺陷,那么在该缺陷程度之内,赠与人仍需如同出卖人那样对此负担一定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二条【赠与人瑕疵担保责任】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
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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