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告》所揭示之内容,我们注意到,自去年至今,全国范围内的离婚比例仍然保持着持续上升的态势,并且已经连续12个年份呈现出这一趋势。
在众多的离婚案例之中,当事人最为关注的焦点无疑是如何对夫妻在婚姻期间积累的共有的资产进行合理的分配划分。 这里所涉及的所谓“夫妻共同财产”,其实就是在婚姻关系存在期间,由男方或女方所获得的一切合法经济收益,以及这些收益所演变成为的各种类型的财产与财务权益。 以下列举了夫妻在结婚之际所产生的他们应享有的共同财产: 1.工资、资金; 2.由于生产、经营所带来的收益; 3.由知识产权所带来的收益; 4.通过继承或是赠与行为所获取的财产,但如果遗书或是赠与协议明确规定仅属夫妻其中一方所有的财产则不在此列; 5.另一方用其个人财产进行投资的所得到的收益; 6.男女双方实际上所取得或是应该得到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是应该得到的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夫妻一方在婚后所拥有的个人财产产生的收益,除了诸如孳息和自然增值等之外。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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