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夫妻在解除婚姻关系之后,需要对所拥有的住宅进行财产分配。
这些可能出现的情形包括:
首先,一方父母于他们子女结婚前已经独自承担购置房屋的所有费用,并且产权证上的名字只标记了其子女的身份,那么这栋物业就将自动成为孩子及其配偶的个人财产;
其次,假如是两个家庭共同出钱购买的住房,那么在财产分割时,必须遵循各方所能够负担的数额,按照出资比例予以分割;
再者,若某位伴侣在结婚之前就已经拥有了一套住宅,并且是使用自己的私人财产支付了首付,同时在银行申请了贷款,婚后则通过夫妻共有资产来偿还银行还款,如此一来,这栋不动产的所有权应优先归属于支付首付款的一方,离婚时,夫妻双方需共同商议解决房地产的处置问题;
另外,当涉及到以信用贷款或者抵押贷款形式购买的房屋的所有权问题,财产的划分原则上要求做到平均分割;
最后,如有一方赠送给另一方的房产尚未完成过户手续,那么在法律层面而言,这项馈赠仍然属于赠送者本人的资产范畴,不适合纳入到离婚后的财产分割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