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内开的公司离婚后怎么分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就配偶一方在婚前全额出资兴建的公司而言,在离婚之际,若无其他书面约定,另一方将无法参与分配该股权,因其被视为出资人在婚姻缔结前的个人财产。
但是,自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开始,该公司的商业利润便构成了夫妇二人的夫妇共同财产。 因此,为了公平起见,当离婚发生时,当事人双方需自行协商如何进行该笔财产的划分事宜,倘若协商失败,便由法院依据相关法律决定最终的分配办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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