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后买房一方出资属于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婚后所购置房产是否归属于共同财产,通常是依据具体情形来判断的。
具体来说,可以归纳如下几个方面: 首先,若在双方并未签订任何婚内财产协议的前提下,夫妻共同出资购买房产于婚后,那么根据法律规定,这栋房产即属于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 其次,若是婚后由单方向其父母出资为其子女生购买了房屋,并且房屋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的名下,那么我们倾向将这种情况视为是对其子女个人的赠予,此项房产应当被认定为夫妻一方的私有财产。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双方在此时有特别的约定,或者在婚后有一方以其个人财产购入房产,且房屋所有权也登记在个人名下,且此之后的银行贷款亦是用个人财产偿还时,则仍然会被认定为该方的个人财产; 最后,如果是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置的房产,并且在双方并未就财产归属问题作出明确约定的情形下,即便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姓名,那么根据法律规定,这处房产均应当被认定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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