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赠予子女一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婚姻期间内,若其中一方的父母亲为其子女作出赠与行为,此房屋将被视为仅授予他们子女之财产,归属个人所有;反之,若未公开表示明确意愿,则此类资产将归于夫妻共同所有。据相关法规规定,婚姻后无论哪方父母出于善意为子女出资购置的不动产且产权登记在其子女名下者,都会被认定为是只赠送给自己孩子的财产,这部分应当定性为夫妇中某一方的私有财产。
另外,如双方父母皆有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且产权登记在某个子女名下时,该类不动产可判定为是依照各个父母所提供之投资比例进行的公有,除非当事人另行提出约定要求。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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