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要不要做财产公证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实际上,并不是所有涉及财产的事项都必须经过财产公证程序。在以下几个情形中,婚前财产公证显得尤为必要:
首先是在结婚前,如果一方全额支付房屋购买费用,而另一方面没有投入分文资金,但是购房合同以及缴纳相关费用的收据等文件全都以对方名义签署,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就可能需要实施婚前财产公证;其次就是在婚姻殿堂之前,尽管男女双方以及各自家庭成员均有资金投入购置房产,但是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相关法律文书上仅出现对方的名字时,也需进行婚前财产公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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