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后财产房产证写一个人名字,离婚怎么分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1、通常而言,结婚后购买的房屋无论注册于配偶任意一方名下,皆定义为夫妻共有的贵重物品,由夫妻共同所有。倘若在离婚之际,应按照常规情形,夫妻双方各自获得半数权益。若夫妻二人对此房产另外以书面形式达成了相关协议,则需依据此协议确定其产权归属。
2、若该房屋系夫妻其中一方的父母支付购入,应认定为是针对自家子女个人赠与的财物,应划分为个人财产看待,离婚之时可不予做出分割; 然而,如父母明确表达这份赠予的期望惠及夫妻双方,则该房产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结束时应对半分。 3、若该房产乃双方父母共同投资购置,应视作是依照各自父母出资比例所占份额组成的共同财产,离婚过程中应对双方共同投资的份额进行隔离并公平分割,除非当事人另行订有其他规则。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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