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买房婚后加名字共同还贷离婚财产怎么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购买房屋的婚前婚后财产归属问题:
在结婚前购置房产并全额付款,该房产应认定为个人婚前财产,在离婚时无需参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而对于婚前仅支付首付并需要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后期还款责任的情形,即使房产证上只有一方姓名(或者添加有其父母),此房产同样被视为个人婚前财产; 然而,领取结婚证书之后所支付的按揭部份,将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出现离婚情况,关于房产的处理可进行协商,如不能达成共识,则该房产所有权归登记方所有,但剩余的债务需由登记方负责偿还。在此之前,由夫妻双方合力偿还的那部分贷款,尚未登记的一方可向登记方提出要求赔偿。在婚后购房,不论房产证上登记的是何人的姓名,亦或是哪一方支付了首付,甚至于谁支付的款项更多,所购得的房屋都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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