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内购买别人安置地,离婚如何分割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安置房在离婚时如何进行分割,需要依照具体情况予以判断。例如,若一方在婚前所拥有之财物,在婚后因为政府实施的拆迁政策被拆除,然后通过产权调换的形式获取了相应的拆迁安置房,并且在这过程中并未就被拆迁房屋与安置房屋之间的价值差额支付任何款项,那么此种情况下,该安置房应视为该方的个人财产。
然而,若是在此后婚姻关系延续的时间段内,所置办的房产,便应当同时归属于夫妻双方共有,一般而言,均等分割便是这种情况下合理的处理方法。当事人双方亦可用自愿协商的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如协商无果,可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寻求法律援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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