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后贷款买房可以写一个人的名字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完全可以。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置房产时,无论只写任一位配偶的姓名,抑或夫妻二人均作为购房者标明署名,普遍都被视为婚后共有财产;当然,除非夫妻双方自愿达成书面协议,明确指定该房屋为某一方的个人财产归属。 当购房所需的贷款系夫妻双方共同承担时,房产证上应如实标注夫妻双方的姓名;而若仅出现单一一方的姓名,同样默认为夫妻间的共同财产。 值得强调的是,由于购房行为发生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故此类房产原则上都属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存在特殊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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