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单方处置共同财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通常情况下,夫妇中的任何一方均可自行决定处置共有财产,并且夫妇之间对于财产问题应当享有平等的决策权力。
在此基础上,我们需明确的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内所积累的财富,应视为双方共同拥有,除非双方事先进行了相关的特别协议规定。 当然,在这种情况下,夫妇双方仍应保持平等的处理权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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