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三年后财产重新分割可以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在离婚协议签署并生效三年内,双方均无法再对共同财产进行再次分割,这主要是因为法律规定此类纠纷已超过法定实效期。
然而,若在离婚过程中,任何一方故意藏匿或隐匿夫妻共有财产,待离婚手续完成后被另一方所知晓,另一方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向法庭提起诉讼,申请重新划分财产权益。 在此类诉讼案件中,涉及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时效方面,法律明文规定为长期限的三年,自得知对方有所隐瞒之日起开始计时。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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