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后房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法规的明文规定,婚后房屋贷款绝大多数情况下会被视为夫妻共同财务的一个方面。
在此基础上,如果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购买了房产,无论仅仅由其中的一个人或者两个人共同负责偿还贷款,只要夫妻双方并未针对该房地产的所有权做出过明确阐述和划分,我们便理所应当认为这是属于夫妇二人的共同财产。 即便以某种特殊方式房子并不算作夫妻共同财产,也必须承认,结婚后用于支付房屋贷款的那部分价值也应视作共同财产,离婚时能够要求拥有房产的一方对于这部分共同财产进行折损部分的补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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