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附生效条件的离婚财产怎么处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经过官方公正认证过的附加协议离婚条件下的财产分配方案,无疑在性质上被视为一种附有生效条件的合同。
自双方签名确认的那刻起,该协议便宣告成立;而当协议离婚手续全部履行完毕之后,它才会正式生效。 虽然公证的主要功能是对协议的内容进行确认,以证明其为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表达。 但是,这并不影响修改协议的原有的生效条件。 假如当事人在协议中已经作出明确规定,倘若双方未能顺利地前往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或者走法律途径协议离婚未果,他们同样需要根据协议中所列明的条款进行履约,这是无可辩驳的事实。 既然当事人已经清楚明确地在协议中表示,即使协议离婚无法实现,他们仍然必须严格依据原定的约定内容去履行。 那么,在日后的诉讼离婚过程中,法院理应充分在做出具体裁判裁决时,就应完全按照协议中的相关约定进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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