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孩子跟谁房子就判给谁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案件中,子女抚养权的归属与房产归属之间并无明确的因果关系。
对房产的处置,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若该房产属于夫妻其中一方的个人财产,则应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不得强制分割为共有财产,而应当继续保留其法律赋予的所有权。 反之,如果这套房产被认定为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那么就涉及到如何公平合理地进行分割问题。 此时,夫妻双方可以自由协商分割方案,但倘若协商未果,就需要交给法院裁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会以综合考虑房产的实际状况、重视子女权益以及维护女性和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等原则做出判决。 因此,在处理房产事宜上,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是不能够简单地决定或影响房产归属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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