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恋爱期间送的礼物可以要回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恋爱关系中赠送的礼品并不总是必须予以返还。
在此过程中,如遇小型价值且情感深厚的礼品,且这既是双方真实意愿的体现,同时不存在对方利用婚姻来诱导接受者交付财务之情状,则皆须被确认为普通赠与。 这种赠与所涉及的财物的所有权已归赠与人所有,即便男女双方最终解除婚约,接收礼品的一方也并无必要向赠送礼品的一方返还相关财物。 然而,若是因为结婚而产生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的重大资产,比如房产、汽车等,接收方是有权要求返还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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