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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婚前房产婚后增值属于共同财产吗
分类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婚前房屋在婚后的增值是否构成夫妻共有财产,目前法律规定的处理方式是——这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畴,仍然属于财产权利拥有者本人的个人财产。根据相关法条的明文规定,夫妇间的某一方,其个人财产在婚后所产生的诸多收益,除了象征性的利息收益与自然增值之外,都应当被视为是彼此之间的共同财产。然而,对于房产在婚后的增值部分,我们要认识到这属于“自然增值”的范畴,因此应当继续将之视作个人财产,归属于个人所有。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夫妻之间对此事项已经达成了明确的约定,那么这条规则就不再适用。当然,这种约定也必须是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内完成的,同时财产数额也要事先进行明确的划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五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第二十六条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擎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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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5 11:1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