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财产纠纷可以风险代理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财产分割相关的法律事务通常并不适用于风险代理这种措施;风险代理则是一种特定的委托诉讼代理方式,委托人预先不必支付代理费用,而是在诉讼执行结束之后,根据实际执行到手的款项的一定比例再支付给代理人当作酬劳。
当然,若是诉讼未能获胜或无法执行,代理人是无法获取任何报酬的。 通常来说,离婚财产分割这方面的案件并不适合采取风险代理的方式来解决,因为风险代理主要涉及到的是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存在的一种特别协议,只有当官司胜诉时才能拿到相应的代理费。
法律依据: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婚姻、继承案件;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 (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等。 实行风险代理收费,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签订风险代理收费合同,约定双方应承担的风险责任、收费方式、收费数额或比例。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收费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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