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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产赠与子女后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分类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解答
律师解析:
若夫妇在婚后接受父母亲所赠与的财产,那么在此情况下,这些财产未必能被定义为夫妻共同财产。通常而言,未有特别声明的话,这类财产往往会被视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值得注意的是,如果父母在与双方签订合同时清楚表示某个房屋或其他相关资产仅给予其中某一个配偶,那么这笔赠予资产将自动地归属被赠送的那位配偶单独拥有,而对方无法对此提出任何分割请求。关于婚后父母给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不管父母的意愿如何,他们通常并不会明确表示是给予自身子女的。然而,当涉及到离婚纠纷时,对于这种不动产的所有权到底属于某一个配偶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分辨变得异常困难。实际上,在处理此类案件过程中,若未能提供有力的证据证明这个不动产只是赠送给某位子女的,它将被视作是夫妻共有的财产。另一方面,如果不动产是完全由一方的父母出资购买,并且所有权名义登记在出资一方子女名下,我们应该理解为这仅仅是父母对自身子女的赠予行为,所以这个不动产应被确认为该子女的私人财产。然而,如果该不动产的所有权名义是挂在另一方子女名下的,参照双方父母的出资比例,该不动产可被理解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比例进行共享,除非当事人之间有另外的协议规定。同样,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父母在相关合同中有明确的表示,即某个房产或者其他资产是赠送给他们的某个儿子或女儿的,那么这笔赠予资产很可能会被视为他们选中的那位子女的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所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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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9 4:4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