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中房子归孩子有效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离婚协议中所规定的房产归属子女问题,实际上是对子女所进行的一种赠与行为。当婚姻双方在离婚过程中处置的房产,其产权必须归属夫妻双方或其中一方所有,方可具备处分权限。离婚协议的签署是经过双方充分协商商定而成,其中有关将房产赠送给婚生之子的协议条文,可视作赠与条款,除非存在如合同无效等特殊情况,否则此项赠与内容即视为具有法律效益。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关于子女如何行使这一权力涉及到几个方面。若孩童已经成年,他们便可自主行使这项权益。对于年满8周岁但不满18周岁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来说,这种赠与行为属于纯粹获取好处的法律行动,因此是被认为有效的。然而,对于年龄不足8周岁的无民事行为能力者而言,虽然也是属于纯获利性质的赠与,但仍需通过法定代理人进行代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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