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外情所涉赠与财物要如何返还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婚外情所涉赠与财物应当通过下列方式予以返还:
1、若以个人财产赠与的,那么无法请求返还; 2、若赠与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在赠与行为被认定无效后返还的赠与物应为赠与当时的标的物; 3、若赠与的是金钱,应返还金钱; 4、若赠与的是房屋、车辆等实物,应返还实物。 有配偶者赠与或约定赠与第三者财物,赠与后反悔主张返还或第三者要求履行赠与的,不予支持。但合法婚姻配偶一方以赠与行为侵犯其夫妻共同财产权为由起诉主张返还的,一般应予支持。 合法婚姻配偶一方主张赠与行为无效并要求返还赠与物的,应认定赠与行为全部无效而非部分无效,赠与物应全部返还。 赠与行为被认定无效后返还的赠与物应为赠与当时的标的物,如果赠与的是金钱,应返还金钱,如果赠与的是房屋、车辆等实物,应返还实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