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后男方父母买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婚后男方父母买房,没有特殊约定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买房屋,且只写自己子女的名字的,属于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则属于个人房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婚前买房再婚后一般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如下情况除外: 1、当事人采取书面形式约定归共同所有的; 2、该房产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共同还贷部分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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