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书能修改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协议书可以修改,但是要在离婚协议书未生效之前。在离婚协议书未生效之前,夫妻双方可以随时对协议内容自行进行更改;离婚协议书生效后,一般应严格遵照协议履行,但如果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的,可以请求法院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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