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双方同意离婚需要两人一起去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双方都决定离婚时,就需要一起去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这是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 对于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情况,男女双方得共同到其中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去办理。 办理的时候,双方要带上自己的户口簿,这能证明自己的户籍信息;身份证,用来确认个人身份;结婚证,它是婚姻关系的重要凭证;还有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里面要明确双方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的约定。 只有在一方实在无法到场的特殊情况下,才会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来解决离婚问题,但这可不属于双方同意离婚的情形。 总之,为了确保离婚程序的合法、有效,一般来说双方同意离婚就一定要两人一起前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这样能让整个离婚过程更加规范、稳妥,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决定离婚,双方自愿,但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时产生争议。小朱认为应到自己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小李则认为应去自己户口所在地办理,且对于准备材料的完整性也存在分歧。 案情分析: 1、根据《婚姻登记条例》,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男女双方应共同到其中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所以小朱和小李选择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均可。 2、办理时需带齐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明确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确保材料完备,使离婚程序合法、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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