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男方不在的情况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起诉离婚时,如果男方不在场,那么可以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来处理。
法院通常会在法定的报刊上或者在法院自身的公告栏里张贴公告,以此来送达传票以及其他相关的诉讼文书,整个公告期设定为60日。 在这60日的公告期结束之后,如果男方依然没有到庭,法院便可以依法进行缺席审理以及判决。 在此过程中,女方一定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将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准备齐全,像是分居已经满两年的相关证据,又或者是对方存在过错的各种证据等。 在庭审的时候,女方需要清晰、有条理地陈述婚姻的实际状况,包括夫妻双方的相处情况、矛盾点等;明确提出自己对于财产分割的要求,详细说明各项财产的归属情况以及分割方式;同时也要表明自己对于子女抚养的意愿,包括希望由自己抚养还是由对方抚养,以及自己抚养孩子的优势等方面。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起诉离婚本身是一个较为复杂的程序,为了能够更好地维护女方的合法权益,建议女方委托专业的律师来代理整个诉讼过程。 专业律师可以协助女方收集各种证据,精心起草法律文书,并且在庭审中积极参与,为女方争取最大的利益。 案情回顾: 小朱(女)起诉与小李(男)离婚,可小李不在场。法院采用公告送达方式,在法定报刊和公告栏张贴公告,公告期60日。60日后小李仍未到庭,法院将缺席审理判决。小朱准备了分居满两年等证明感情破裂证据。庭审中小朱陈述婚姻状况、提出财产分割要求、表明子女抚养意愿。 案情分析: 1、公告送达符合法律规定,保障诉讼程序进行。 2、小朱准备证据是关键,能促使法院认定感情破裂。 3、庭审陈述明确财产分割与子女抚养意愿,有助于法院合理裁判,保护小朱合法权益。 4、委托律师很有必要,可协助小朱应对复杂诉讼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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