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冷静期过后一方不去领证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冷静期这一规定有着明确的后续处理方式。
当离婚冷静期过后,倘若其中一方没有前往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那么就意味着其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 倘若双方内心依旧有着离婚的意愿,那么他们是可以再次一同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的。 在离婚冷静期这个时间段里,任何一方都拥有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的权利。 而当冷静期圆满结束后的三十日内,如果双方没有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同样也视为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 要是其中一方坚决不愿意去领证,那么另一方就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 在进行起诉离婚时,需要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以及其他相关的材料,之后法院会依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审理以及作出判决。 总而言之,离婚冷静期过后一方不去领证,必然会对离婚的进程产生影响。 此时,就需要根据双方的真实意愿来选择是继续申请离婚登记,还是通过诉讼的途径来解决婚姻问题。 这一系列的规定和处理方式,都是为了更好地保障离婚过程的合法性和公正性,也让离婚双方能够更加慎重地对待离婚这件大事。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申请离婚登记后进入离婚冷静期,冷静期结束后,小朱因内心犹豫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领离婚证,小李则坚持离婚,双方对于是否继续离婚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在冷静期结束后未去领证,按照规定视为其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2、若小李仍想离婚,可再次与小朱一同申请离婚登记,若小朱拒绝配合,小李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及相关材料,通过诉讼方式解除婚姻关系,法院会依据实际情况审理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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