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离婚冷静期必须要两个人都去吗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离婚冷静期并非强制要求夫妻双方必须一同前往。
离婚冷静期具体指的是,从婚姻登记机关接收到离婚登记申请的那一天开始算起,在接下来的三十天时间里。
倘若其中任何一方内心并不想离婚,那么他/她就有权利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的请求。
当然,如果夫妻双方都希望在冷静期内进行冷静的思考,并且一起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后续的相关手续,那自然是更为理想的情况。
然而,要是仅仅只有一方在这三十天内不愿意继续进行离婚的程序,那么他/她可以单独前往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在此情况下,整个离婚程序暂时就不会继续进行下去。
需要特别留意的是,当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天之内,夫妻双方必须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倘若双方没有在这个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那么就会被视为自动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
总而言之,离婚冷静期的实际执行过程并不一定非要要求夫妻双方同时前往,而是会根据双方各自的意愿以及实际行动来逐步推进整个离婚流程。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进入离婚冷静期。期间,小朱不想离婚,独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小李认为应双方一同前往才有效,产生争议。且冷静期届满后,小李又想继续离婚程序,小朱却不愿配合前往领证,引发进一步纠纷。

案情分析:

1、关于撤回申请,离婚冷静期内一方不想离婚可单独前往撤回申请,小朱的行为符合规定,小李认为需双方同往无法律依据。
2、冷静期届满后,需双方亲自前往领证,小朱不愿配合,按规定视为自动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此时离婚程序无法继续推进。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5/10 12:2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