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妻子患有精神病丈夫可以离婚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丈夫拥有离婚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倘若在夫妻共同生活的过程中,妻子患上了精神病,并且经过长时间的医治却始终无法痊愈,这种情况下就可以将其视为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完全破裂。 倘若丈夫坚决要求离婚,即便经过调解也无法达成一致,那么依法是可以判决准许离婚的。 在诉讼离婚的过程中,丈夫必须要确切地确定妻子的精神病已经达到了久治不愈的程度,这就需要丈夫提供相关的证据,比如医疗诊断证明等。 因为只有确凿的证据才能支持丈夫的离婚诉求。 同时,在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等重要问题上,也不能忽视。 要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妥善处理。 在财产分割方面,要确保公平合理,既不能让一方受到过多的损失,也不能让另一方获取不合理的利益。 而在子女抚养问题上,要充分考虑子女的利益和成长需求,确保子女能够在一个稳定、健康的环境中成长。 总之,要通过依法处理这些问题,来切实保障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丽是夫妻,小丽患上精神病且久治不愈,小朱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双方无法达成一致。争议点在于小朱能否凭现有状况成功离婚,以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如何安排。 案情分析: 1、根据民法典规定,小丽患精神病久治不愈可视为夫妻感情破裂,若小朱能提供如医疗诊断证明等确切证据证明小丽病情状况,法院依法可判决准许离婚。 2、在财产分割上,应依据实际情况确保公平合理,保障双方权益。对于子女抚养问题,要充分考虑子女利益和成长需求,为其营造稳定健康的成长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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