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必须到当时登记的地方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并非一定要去当初登记的那个地方办理。
通常情况下,要是协议离婚的话,就必须得双方一同前往一方当事人长期居住的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去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而要是进行诉讼离婚,一般来讲是由被告的住所地人民法院来进行管辖的。 要是被告的住所地和他经常居住的地方不一样,那就由他经常居住的地方的人民法院来管辖。 不过,如果夫妻当中的一方离开住所地已经超过一年了,那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案件,就可以由原告的住所地人民法院来管辖。 要是原告的住所地和他经常居住的地方也不一致,那就由原告经常居住的地方的人民法院来管辖。 综上所述,离婚的地点可不是固定不变的就是登记地,得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到底该在哪个地方办理离婚手续。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结婚多年后决定离婚,两人对于离婚办理地点产生争议。小朱认为应去当初登记的地方办理,小李则认为应按法律规定的管辖地办理。两人未协商一致,矛盾升级。 案情分析: 1、若二人协议离婚,需双方一同前往一方当事人长期居住的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并非一定要去当初登记的地方。 2、若进行诉讼离婚,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若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可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