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姻期间一方生病另一方能否提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的历程中,倘若其中一方身患疾病,通常情况下,另一方是不可以随意提出离婚的。
《民法典》作出了明确规定,当女方处于怀孕期间、刚刚分娩后的一年内,亦或是终止妊娠后的六个月内,男方绝对不可以提出离婚。 不过呢,这里存在例外情况,要是女方主动提出离婚,又或者是人民法院经过审慎考量,确实有必要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那男方就可以提出离婚。 在其他因为一方生病而提出离婚的情形里,法院会全面地考量多方面的因素。 一方面会考量双方原本的感情基础,这是婚姻的重要基石,感情深厚的话,即使一方生病,也可能会努力维系婚姻。 另一方面,会着重考虑生病对婚姻产生的影响,若是生病已经使得夫妻之间的感情彻底破裂,没有挽回的余地,那么法院很可能会作出判决离婚的决定。 但倘若生病只是一个暂时的困境,夫妻双方都有着继续共同生活的强烈意愿,这种情况下,法院通常是不会支持离婚请求的,因为婚姻的维系需要双方的努力和坚守。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是夫妻,小丽怀孕期间,小朱以感情不和为由向法院提出离婚,法院未受理。后来小丽分娩后一年内,小朱再次提出离婚,称生活压力大,争议点在于小朱能否在此期间提出离婚。 案情分析: 1、根据《民法典》规定,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一般不得提出离婚,所以小朱前两次提出离婚,法院不应受理,除非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 2、若之后一方生病,法院会考量双方感情基础及生病对婚姻的影响。若感情基础好且生病是暂时困境,双方有共同生活意愿,法院通常不会支持离婚请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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