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北京离婚对方不同意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北京,如果一方想要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可参考以下解决方式:
一、尝试协商调解 这是一种较为温和且可能高效的解决途径。 当遇到这种情况时,可以邀请多方力量介入调解。 比如亲属,他们熟悉双方的情况,能从亲情角度出发,劝和或者协助双方理性看待离婚问题;居委会作为基层组织,有一定的调解经验和公信力,能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进行沟通协调;专业的婚姻调解机构则具备更专业的知识和技巧,帮助双方梳理矛盾,寻找解决办法。 若能通过调解让对方同意离婚,双方还需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关键问题深入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离婚协议,随后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二、提起离婚诉讼 若协商调解无法达成一致,想离婚的一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法院受理后,通常会先进行调解,尽力促使双方和解。 若调解无效,且起诉方能够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会依法判决离婚。 例如,存在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有赌博或吸毒等恶习且屡教不改等情形,法院一般会认定夫妻感情破裂。 需要注意的是,第一次起诉离婚时,若对方坚决不同意,且不存在法定判离情形,法院可能会判决不准离婚。 不过,在判决生效6个月后,起诉方可以再次起诉,此时判离的可能性通常较大。 案情回顾: 小朱想离婚,小李不同意。小朱先邀请亲属、居委会及婚姻调解机构调解,均未成功。小朱遂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调解无效,且小朱未能提供夫妻感情破裂证据,法院一审判决不准离婚。6个月后小朱再次起诉,争议点在于此次法院是否会判离。 案情分析: 1、调解阶段,各方虽尽力,但小李始终不同意离婚,未能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达成一致,调解无法实现离婚目的。 2、一审时小朱证据不足,法院按规定判决不准离婚。6个月后再次起诉,因符合再次起诉条件,且此前已有一次起诉经历,此次判离可能性较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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