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老家离婚能在外地起诉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般而言,离婚诉讼通常应当向被告的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
这里要注意的是,倘若被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并不相同,那么就由被告的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来进行管辖。 不过呢,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是可以在外地进行起诉的。 具体来说,当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而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案件,此时可以由原告的住所地人民法院来管辖;要是夫妻中的一方或者双方都离开住所地超过了一年,一方再起诉离婚的案件,就由被告的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进行管辖;要是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那就由原告起诉时被告所在的居住地人民法院来管辖。 所以呀,关于在老家离婚能否在外地起诉这个问题,得依据具体的情况来判断。 要是满足上述所说的特殊情况中的任何一种,那么就能够在外地进行起诉;要是不满足,那就应该向被告的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法院去起诉。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系夫妻,小朱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小李欲起诉离婚,其想在外地起诉,认为符合相关规定,但小朱认为应回住所地法院起诉,双方就离婚诉讼的管辖法院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规定,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案件,可以由原告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中小朱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小李作为原告,有权在自己住所地法院起诉。 2、如果不满足特殊情况,应向被告的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此案件中存在符合特殊情况的条件,所以小李在外地起诉是有法律依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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