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要不要回当地办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般而言,离婚并非一定得在当地办理。
倘若选择协议离婚这种方式,那么夫妻二人务必一同前往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去办理离婚登记事宜。 倘若夫妻双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都在外地,并且在该地居住已满一年,这种情况下也是可以在该地进行离婚登记的。 然而,要是采取诉讼离婚的方式,通常是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来行使管辖权;要是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并不相同,那就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来管辖。 所以,离婚这件事并不是绝对要回到当地去办理的,而是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选择最为合适的办理地点。 比如,若夫妻双方常住地在外地且居住满一年,就没必要非得回到老家办理离婚;若选择诉讼离婚,那就得根据被告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来确定管辖法院。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对离婚办理地点等相关问题存在疑问,完全可以进一步去咨询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或者法院,他们会给予准确且详细的解答和指导,帮助当事人顺利处理离婚事宜。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夫妻二人常住户口均在A地,但在B地居住已满一年。二人欲离婚,小朱主张在B地协议离婚,小李则认为必须回A地办理,双方产生争议。后小朱又考虑诉讼离婚,对管辖法院也存在疑惑。 案情分析: 1、关于协议离婚,根据规定,夫妻常住户口所在地都在外地且居住满一年,可以在该地办理离婚登记。所以小朱主张在B地协议离婚是有法律依据的。 2、若选择诉讼离婚,需根据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确定管辖法院。若小李为被告,其经常居住地在B地,那么B地法院有管辖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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