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冷静期多久可以去办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冷静期设定为30天。
当婚姻登记机关接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后,在接下来的30天时间里,倘若任何一方内心有所动摇,不愿意继续离婚,那么他便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的请求。 当这30天的冷静期圆满结束后的30日内,夫妻双方务必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 倘若双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申请,那么就意味着他们此前提交的离婚登记申请被视为撤回。 由此可见,从正式申请离婚开始,到最终能够办理完离婚手续,最短的情况是31天,这是在双方在30天冷静期内都未撤回申请,且在冷静期结束后的30日内顺利完成申请领取离婚证的流程;而最长则需要61天,即一方在30天冷静期内撤回申请,或者双方在冷静期结束后的30日内未及时申请领取离婚证。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离婚冷静期仅仅适用于协议离婚这种方式,在诉讼离婚的过程中并不存在这样的规定。 协议离婚的夫妻双方需要在冷静期的规定下,慎重考虑自己的决定,以避免因一时冲动而做出不可挽回的选择。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协议离婚,进入30天冷静期。期间小朱动摇想撤回申请,引发争议:小朱能否撤回?30天冷静期结束后,他们又因能否按时前往领取离婚证产生分歧,最终未在规定30日内申请领证。 案情分析: 1、根据规定,在30天冷静期内,任何一方不愿离婚都可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撤回申请,所以小朱有权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2、冷静期结束后的30日内,夫妻双方需亲自前往申请领取离婚证,小朱和小李未按时申请,那么他们此前提交的离婚登记申请应视为撤回。 3、离婚冷静期仅适用于协议离婚,此案件符合相关规定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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