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冷静期到了必须到申请办理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冷静期届满后,其后续的离婚手续办理有着多种情况。
①并非一定要回到当初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那个机关去办理离婚手续。 倘若在冷静期届满之后,双方依旧都希望能够离婚,那么就应当一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要求发给离婚证。 在此过程中,婚姻登记机关会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查,要是符合离婚的条件,便会予以登记,然后发放离婚证,从此双方的婚姻关系正式解除。 ②然而,倘若其中一方在冷静期届满后改变了主意,不愿意再离婚了,那么他是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之前提交的离婚登记申请的。 这样一来,双方的婚姻关系就会继续保持存续状态,不会发生离婚的结果。 总之,离婚冷静期届满后的后续处理事宜,主要是根据双方的真实意愿来决定的。 既可以选择前往当初的登记机关办理相关手续,也可以通过其他合法的途径来处理,以确保双方的权益都能得到妥善的保障。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申请离婚并进入冷静期,届满后,小朱想离婚,小李却反悔不想离了,小朱认为应按程序发离婚证,小李则主张撤回申请,双方就离婚手续办理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若双方在冷静期届满后都希望离婚,应一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机关审查符合条件就会登记并发证,解除婚姻关系,小朱不能单方要求发证。 2、若一方如小李在届满后不想离婚,有权向登记机关撤回申请,婚姻关系继续存续,应尊重其意愿。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