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可以在省内任何地方办理离婚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呀,离婚这件事呢,一般得在婚姻登记地或者被告的住所地法院来办理哦。
要是双方打算协议离婚呢,那就得去一方户口所在地的那个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啦。 要是其中一方离开户口所在地已经超过一年啦,那另一方要是起诉离婚的话呢,就可以在原告的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哦。 要是双方都离开户口所在地超过一年啦,这时候一方起诉离婚呢,就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来管辖啦;要是没有经常居住地呢,那就由原告起诉时被告所在的居住地法院来管辖啦。 所以呀,可不能觉得在省内的任何一个地方都能办理离婚呢,得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去确定到底在哪个地方办理离婚哦。 比如说,要是夫妻双方都在外地打工,且离开户口所在地都超过一年了,那起诉离婚的时候就得按照上述的规定来确定管辖法院啦;要是只有一方在外地,那情况又会有所不同呢,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这样才能准确地找到办理离婚的合适地点哦。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结婚后都到外地打工,离开户口所在地均超过一年。小朱想离婚,便向自己住所地法院起诉,小李则认为应在自己经常居住地法院审理,双方就离婚诉讼的管辖法院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相关规定,双方都离开户口所在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应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法院管辖。所以小李主张在其经常居住地法院审理有一定依据。 2、若小李没有经常居住地,那么就应由原告起诉时被告所在的居住地法院来管辖,而不是小朱住所地法院,小朱的起诉选择不符合规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