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方两次不到庭也有证据能判离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通常情形下,当被告被传票传唤后,倘若没有正当理由而拒绝到庭,那么法院具备权力作出缺席判决。
倘若原告能够提供充足的证据来证实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即便被告两次都未到庭,法院依然有很大可能会判决离婚。 《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这种情况下法院可以进行缺席判决。 然而,不能仅仅因为对方两次不到庭,就直接认定夫妻感情破裂,必须要结合具体的案件情况以及所掌握的证据进行综合判断。 比如说,一方存在重婚行为,与他人在法律意义上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结婚;或者与他人同居,长期与他人共同生活且对外以夫妻名义相称;又或者实施家庭暴力,对另一方的身体和精神造成严重伤害;还有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行为,即便对方不到庭,法院也很可能会判决离婚。 总之,能否判决离婚,关键在于依据具体的案件事实和证据来确定,不能一概而论。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是夫妻关系。小朱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传票传唤小李,小李两次均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小朱主张夫妻感情破裂,并提供了小李与他人同居的证据。 案情分析: 1、根据《民事诉讼法》,小李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缺席判决。 2、小朱提供了小李与他人同居证据,这属于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有力证据,虽然不能仅因小李不到庭就认定感情破裂,但结合此证据,法院有很大可能判决小朱与小李离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