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离婚需要等一个月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办理离婚这件事,通常都得有一个月的冷静期。
《民法典》里有明确规定,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那一天开始算起,往后的三十天内,要是其中任何一方不想离了,那就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这里说的前面三十天期限满了之后,紧接着的三十天内,夫妻双方得亲自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要是没去申请,那就相当于自动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 不过要是通过法院来判决离婚的话,就不存在要等一个月这么个情况,法院会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进行认真的审理和公正的判决。 总而言之,一般情况下办理离婚这个事儿,是得经历一个月的冷静期之类的这些程序。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决定离婚,他们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了离婚登记申请。在三十天冷静期内,小朱反悔不想离婚了,而小李坚持要离。冷静期过后的三十天内,小李要求小朱一同去申请离婚证,小朱拒绝前往。 案情分析: 1、按照《民法典》规定,小朱在三十天冷静期内有权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2、冷静期过后的三十天内,由于小朱拒绝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根据规定视为自动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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