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可以在自己的老家起诉离婚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女方具备在自身老家提起离婚诉讼的权利。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针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案件,其管辖法院为被告的住所地人民法院;倘若被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那就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来管辖。 这里所说的“住所地”,指的是公民的户籍所在地;而“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从离开住所地开始,到起诉之时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方,不过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假如男方的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恰好就在女方的老家,又或者双方存在共同的经常居住地且在女方老家,那么女方就能够在老家进行离婚诉讼。 然而,要是男方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不在女方老家,并且双方也没有共同的经常居住地位于女方老家,这种情况下,女方一般就需要前往男方的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去提起离婚诉讼。 总而言之,女方是否可以在自己的老家起诉离婚,需要依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判断。 倘若对此存在疑虑,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和指导。 案情回顾: 小朱(女)和小李(男)婚姻出现问题,小朱想在自己老家提起离婚诉讼。小朱认为自己有权利在老家起诉,但小李称自己的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都不在小朱老家,且双方无共同经常居住地在小朱老家,双方就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若小李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在小朱老家,或者双方有共同经常居住地在小朱老家,小朱可在老家起诉。 2、若小李的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在小朱老家,且无共同经常居住地在小朱老家,小朱可能需到小李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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