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男方不同意可以会判离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在起诉离婚时,如果男方不同意,然而法院依旧有判离的可能。
《民法典》明确规定,夫妻之间感情确已破裂乃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 具体而言,倘若存在以下这些情况中的任何一种,即便男方不同意,法院也有较大可能会判决离婚: 其一,男方存在重婚行为或者与他人保持同居关系;其二,男方实施了家庭暴力,或者对家庭成员进行虐待、遗弃;其三,男方有赌博、吸毒等不良恶习,并且屡教不改;其四,因为感情不和而分居已经满了两年时间;其五,存在其他一些会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不过,法院在判决离婚时,需要综合考量双方的感情状况以及婚姻基础等诸多方面的因素。 如果仅仅只是男方不同意离婚这一种情况,并且夫妻之间的感情尚未破裂,那么法院很可能就会判决不准离婚。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具体的判决结果必须依据每个案件的实际情况来确定。 案情回顾: 小朱(女)向法院起诉与小李(男)离婚,小李不同意离婚。小朱称小李有赌博恶习且屡教不改,这是导致感情破裂的主因。但小李坚称夫妻感情未破裂,不应离婚。双方各执一词,争议焦点在于小李的赌博行为是否足以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案情分析: 1、根据《民法典》,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如果小朱能证明小李存在赌博且屡教不改的情况,这属于法定的可判离情形。 2、法院需综合考量双方感情状况、婚姻基础等因素。即使存在赌博屡教不改的情况,若有其他证据表明感情尚未完全破裂,判决结果也存在不确定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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