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冷静期30天后不去会失效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冷静期这一规定十分关键。
它规定在提出离婚申请后的30天内为冷静期。 这30天的设置,主要目的就是引导夫妻双方能够冷静下来,理性地思考离婚这件大事,避免因一时的冲动而做出离婚的决定。 当冷静期届满后的30日内,夫妻双方必须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如果在这30日内双方都未去申请,那么就视为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之前所提交的离婚申请也就不再有效了,若想离婚,就需要重新提出离婚申请,并且还得再次经历整个冷静期等相关程序。 需要注意的是,在冷静期内,如果其中一方不愿意离婚了,那么他/她是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的。 这就给了那些可能只是一时冲动想要离婚的夫妻一个重新审视和调整的机会,让他们有时间去沟通、去理解、去化解矛盾,从而避免不必要的离婚。 总之,离婚冷静期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维护婚姻家庭的稳定。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夫妻感情不和决定离婚,他们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进入30天冷静期后,小朱开始后悔,觉得离婚决定过于冲动。冷静期届满后的30日内,小李希望小朱共同去申请离婚证,但小朱拒绝前往,导致离婚申请视为撤回,小李不满,认为小朱故意拖延。 案情分析: 1、按照规定,冷静期内一方可撤回申请,小朱的做法符合规定。 2、小李虽不满,但规定旨在避免冲动离婚,小朱有重新思考婚姻的权利,若想离婚,需重新提出申请并再次经历相关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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