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办不动产权证书需要什么资料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1.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这是办理房产归属相关事宜的重要依据,必须明确房产最终的归属情况,无论是归一方所有还是双方共同所有等,都要清晰地在该法律文书中体现出来。
2.身份证明:双方各自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对应的复印件是必不可少的。 身份证原件用于核实身份的真实性,复印件则便于登记机构留存备案,确保办理过程中的身份识别准确无误。 3.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可以前往当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领取该表格,然后认真填写相关信息。 表格中包含了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基本信息,如申请人信息、房产信息等,填写时需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房产证明:原有的房产证或者其他与房产相关的证明文件是证明房产所有权的关键凭证。 这些文件能够明确房产的具体情况,包括房产的位置、面积、产权性质等重要信息,是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重要依据之一。 5.完税证明:缴纳相关税费的凭证是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必要条件之一。 只有缴纳了相应的税费,房产的所有权才能够得到合法的确认和保障。 在办理过程中,需要提供完税证明,以证明房产交易的合法性和税费的缴纳情况。 办理时,双方务必共同申请,将上述所有资料一并提交给不动产登记机构。 不动产登记机构会对这些资料进行严格的审核,若资料齐全且符合规定,便会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然而,如果房产存在抵押等情况,那么首先需要解除这些抵押等相关手续,确保房产的产权清晰无争议后,才能继续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总之,为了能够顺利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一定要确保所提交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避免因资料问题而导致办理过程受阻。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涉及房产归属。在办理房产的不动产权证书时,小朱认为按离婚判决书房产归自己,只需自己去办理即可。但不动产登记机构告知必须双方共同申请,并提交离婚判决书、身份证明、不动产登记申请表、房产证明、完税证明等资料。且房产若有抵押需先解除,小朱和小李对此存在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规定,办理不动产权证书需双方共同申请并提交规定资料,小朱认为自己单独办理的想法不符合要求。 2、房产存在抵押时确实需要先解除抵押,以确保产权清晰,这是保障交易安全的必要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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