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登记过一次还需要冷静期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登记的过程中,有着这样的规定。
倘若之前未曾办理过离婚登记,那么就必须要经历30天的冷静期。 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的那一天开始算起,在接下来的30天之内,任何一方如果不愿意离婚,都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的请求。 当这30天过去之后,双方应当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倘若没有进行申请,那么就会被视为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 而如果之前已经办理过离婚登记,再次办理离婚登记的时候,一般情况下就不再有30天的冷静期了。 不过,具体的情况到底是怎样的,还得依据当地的婚姻登记相关规定以及实际的办理流程来进行确定。 总而言之,离婚登记是否需要冷静期,主要取决于之前是否已经办理过离婚登记,同时也与当地的具体规定有着密切的关系。 这一规定的存在,旨在让离婚双方在做出决定之前,有足够的时间去冷静思考,避免因一时冲动而做出后悔的决定。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打算离婚,他们之前未曾办理过离婚登记。小朱在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登记申请后的第20天,后悔了想撤回申请,而小李坚决要离。双方对小朱能否撤回申请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按照规定,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起30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都可撤回申请,所以小朱有权撤回。 2、这一规定就是为了给予双方冷静思考的时间,避免冲动离婚,小朱在30天内撤回申请符合相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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