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第二次离婚起诉有冷静期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离婚主要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这两种途径。
协议离婚方面,有着30天的冷静期。 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的那一天开始计算,这30天内,双方可以冷静思考是否真的要离婚。 如果在这30天内,任何一方改变了主意,都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而诉讼离婚则是由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之后由法院进行审理和判决。 在此过程中,并不存在所谓的冷静期。 不过,诉讼离婚的过程相对较为复杂和漫长,需要经历一系列的法律程序和审理阶段。 比如,要准备相关的证据材料,包括婚姻关系的证明、财产分割的依据、子女抚养的相关情况等。 法院会根据双方的陈述和提供的证据,进行认真的审理和判断。 当第二次进行离婚起诉时,并没有专门针对第二次起诉的特殊冷静期规定。 依然是按照诉讼离婚的法定程序来进行,双方需要继续配合法院的工作,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证据,以推动离婚案件的进展。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决定离婚,他们想走协议离婚途径。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申请后进入30天冷静期。但小朱在冷静期内改变主意,想撤回申请,小李不同意,认为既然提出了就该离。于是小李打算诉讼离婚,准备证据时在财产分割依据上与小朱产生争议。之后小李第二次起诉离婚,过程中也矛盾不断。 案情分析: 1、协议离婚冷静期内一方可撤回申请,小朱有权这么做,小李应尊重。 2、诉讼离婚时财产分割依据等证据很关键,双方有争议需法院依据法律判定。 3、第二次起诉离婚按正常诉讼程序,双方需配合法院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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