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现在离婚登记还需要冷静期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协议离婚有了30天的冷静期这一要求。
具体的流程如下:倘若夫妻双方都自愿选择离婚,那么就必须签订一份书面的离婚协议,并且要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去申请离婚登记。 当婚姻登记机关接收到离婚登记申请的那一天起,在接下来的30天时间内,要是其中任何一方改变了主意,不愿意离婚了,就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的请求。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前面所说的30天期限届满之后,在紧接着的另外30天时间里,夫妻双方还应当再次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去申请发给离婚证。 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去申请,那么就会被视为自动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 综上所述,如今进行离婚登记,通常情况下都需要经历这30天的冷静期,这一规定旨在让夫妻双方在离婚决策前有更充分的时间去冷静思考,避免因一时冲动而做出决定。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夫妻二人决定协议离婚,他们签订了书面离婚协议并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进入30天冷静期后,小朱后悔了,想撤回申请,但小李坚持离婚,争议由此产生。冷静期届满后的30天内,小朱拒绝再次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 案情分析: 1、根据规定,在30天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可撤回申请,小朱有此权利。 2、冷静期届满后的30天内,双方应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小朱未去,按规定视为自动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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