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诉讼状可以修改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法院受理离婚诉讼状之前,是存在修改的可能性的。
倘若在起诉之时所提交的诉讼状出现了表述不够准确,亦或是遗漏了一些重要内容等状况,那么当事人便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撤回之前的起诉,接着对诉讼状进行修改,之后再重新进行起诉。 当法院已经受理了相关案件之后,通常情况下也准许在举证期限届满之前对诉讼状进行修改。 不过,这需要满足两个条件,其一便是要获得对方当事人的同意;其二是要有正当的理由,并且这种修改不能对案件的审理产生不良影响。 在修改离婚诉讼状的过程中,当事人务必确保修改后的内容既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又与案件的实际情况相契合。 只有这样,才能够避免因为随意地对诉讼状进行修改,而引发诉讼程序的混乱,或者给自身的权益带来不利的影响。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闹离婚,小朱向法院提交了离婚诉讼状。但之后发现诉讼状表述不准确且遗漏重要内容。此时法院尚未受理,小朱撤回起诉修改诉讼状后重新起诉。而小胡和小丽的离婚诉讼状在法院受理后,小胡想修改,虽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但未得到小丽同意,引发争议。 案情分析: 1、法院受理前,当事人有权修改诉讼状,可撤回起诉修改后重新起诉。 2、法院受理后,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修改诉讼状,需对方同意且有正当理由、不影响案件审理,小胡未满足条件就想修改是不符合规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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