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结婚证男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拥有结婚证,而男方却不同意离婚时,女方可以借助诉讼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
首先,女方得向具备管辖权的法院递交离婚诉讼申请,并一同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像那结婚证,它是婚姻关系存在的重要凭证,能证明双方的婚姻状况;还有那些能体现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实证据,比如男方存在重婚行为,与他人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或者男方实施家庭暴力,给女方的身体和精神带来极大伤害;又或是男方对家庭成员进行虐待、遗弃,不顾家人死活等情况;再或者双方因感情不和已经分居满二年,这些都能作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有力证据。 《民法典》明确规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 女方必须仔细收集并提供这些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只有这样,才能增加离婚成功的几率。 总之,在这种男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女方应果断地采取法律措施,积极通过诉讼途径去解决离婚问题,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女)与小李(男)已领取结婚证。小朱想要离婚,但小李不同意。小朱决定诉讼离婚,她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了离婚诉讼申请,提交了结婚证,并提供小李重婚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证据,以证明夫妻感情破裂。 案情分析: 1、小朱在小李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有权提起离婚诉讼,这是法律赋予的权利。 2、小朱提供小李重婚的证据,这符合《民法典》中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判决离婚法定条件的规定,若证据属实有效,法院大概率会判决离婚,从而解除小朱与小李的婚姻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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