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冷静期过了30天再多少天内过期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冷静期届满后的30天内,双方有着明确的行动要求,即需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倘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这一申请动作,那么就会被视为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 离婚冷静期制度的设立,其核心目的就是促使双方在决定离婚这件事上更加审慎。 通过给予双方一段冷静思考的时间,避免因一时的冲动而做出离婚的决定,让离婚这件大事能够经过更充分的考量。 假如冷静期30天顺利结束,紧接着的30天便是双方申请离婚证的期限。 在这30天内,双方应积极配合,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一旦超过这个期限仍未办理,之前所提交的离婚登记申请便不再有效,若之后仍有离婚的意愿,就必须重新开始走一遍离婚登记的程序。 这一规定的存在,从程序层面保障了离婚程序的稳定性与严肃性。 它让离婚不再是一件可以随意做出的决定,而是需要双方在冷静思考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最终的抉择,从而减少因冲动而导致的不必要的离婚情况,对婚姻关系的处理更加慎重和负责。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决定离婚,经历了30天的离婚冷静期。冷静期届满后的30天内,他们本应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但二人未在这30天内前往。小朱认为只是延迟几天没关系,小李则认为应按规定重新申请。 案情分析: 1、根据规定,未在规定的30天内共同申请离婚证,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2、此规定目的是保障离婚程序的稳定性与严肃性,小朱和小李若还想离婚,必须重新走一遍离婚登记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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